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负责瑞闽股份有限公司马尾、蓝园两个厂区职工食堂和超市的承包经营服务。其中马尾食堂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塔路8号马尾厂区内,就餐人数约400人;蓝园食堂位于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华侨农场联华区江华大道连接线福清厂区内,就餐人数约400人。
2.1项目名称:瑞闽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瑞闽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经营项目,为公司职工提供早、午、晚餐现场就餐及午、晚餐订餐和配送、超市实体店、业务接待等服务;职工食堂具有供电、供气、上下水等设施及厨房主食、面食、菜品制作等相关设备,厨房炊具配备齐全。承包方式采用全包方式,投标人负责食堂的食材采购、食材制作、餐具清洁、人员管理等全部环节。
2.4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福清江镜镇
2.5招标范围:
一、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职工提供一日三餐,堂食用餐模式为自选,具体菜品、菜单由招标人、中标人协商后共同制定。
二、餐饮供应时间:中标人于每周的周一至周日向招标人职工供应餐饮,遇节假日按实际需求供应。
三、业务招待:招待自助餐+招待桌餐,如遇招标人工作、会议安排、业务接待等特殊需要,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相关餐饮服务。招待桌餐体现福建本地特色菜。
四、其他要求:中标人须持续定期根据餐厅经营情况推出新品,保证餐厅满意度,新品定价需由招标人成立评审小组共同确定。
五、超市实体业务:中标人需自主负责超市的商品采购、日常运营与人员管理,经营商品需覆盖日常零食、饮品、日用消费品等职工日常需求品类。
六、招标人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基本厨房设备以及就餐的基本设施、条件。
食堂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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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厂区地点 |
建筑面积 |
就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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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尾厂区 |
餐厅约1200平方米,超市约50平方米 |
早餐约110-160人用餐,午餐约190-200人用餐,晚餐约70人用餐。 |
砂锅使用燃气灶,其余为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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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清厂区 |
餐厅约2800平方米,超市约50平方米 |
早餐约110-160人用餐,午餐约190-200人用餐,晚餐约80人用餐。 |
炒锅使用电磁灶等电器。 |
2.6服务期: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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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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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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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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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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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至今)至少2项食堂承包项目业绩(服务人数300人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年度营业额4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内容须含服务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若合同中未明确金额,需提供可证明年度营业额的发票作为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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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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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能体现缴费单位名称)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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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可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14 09:00:00至2026-10-21 17: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