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南京电厂 2026-2031 年 2x660MW 脱硫脱硝系统设备运行、维护(含 C 级检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公司南京电厂 2026-2031 年 2x660MW 脱硫脱硝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含 C 级检修)项目)资金来自 100%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SHJS-202611GC-01
2.2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南京电厂 2026-2031 年 2x660MW 脱硫脱硝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含 C 级检修)项目
2.3 建设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电厂路南京发电厂厂内
2.4 建设规模:660MW
2.5 计划工期:
2.5.1.本项目项目招标范围为 5 年,首年合同期限暂定为 2026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年 10 月 31 日,运行维护队伍接到通知后需提前 30 天到厂进行入厂培训及现场交接工作;脱硫脱硝系统 C 级检修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5.2.一年期满后,应答方所提供服务经采购方相关部门考评,确认服务优良,同时双方对合同中价格及其他条款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直至项目结束,如遇条款变动或季度服务评价不满足,双方结清费用,项目终止,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5.3.若履行合同期间,环境集团南京项目分公司与大唐南京发电厂 2×660MW 机组脱硫脱硝系统运行检修维护及管理合同终止且停止续签,本合同同时终止。
2.6 招标范围: 南京发电厂本次工程为脱硫脱硝系统设备运行、维护(含 C 级检修)项目,项目类型为工程类项目,期限为 5 年,一年一签。主要包括脱硫脱硝 2 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及公用系统和附属设施、2 套脱硝装置及公用系统和附属设施的运维,每台炉设置一套烟气二氧化硫吸收系统:
包括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石膏脱水系统、脱硫工艺水系统、浆液排放与回收系 统、吸收塔系统、烟气系统,以及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等公用系统均按 2 台炉公用。脱硝系统主要组成:尿素溶液制备系统、尿素溶液输送系统、水解反应系统、 SCR 反应系统、稀释风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 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 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脱硫系统运行或脱硫系统维护或机组系统等级检修业绩不少于一份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 3.2.6(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3.2.3 人员资质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以上),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必须经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必须经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否则不予认可);若合同及用户证明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则还应提供该合同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7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13日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