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聚鸿物业2027-2030年度雄安总部项目及在管项目人力资源劳务外包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 、雄安
1. 招标条件
本北京聚鸿物业2027-2030年度雄安总部项目及在管项目人力资源劳务外包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适用于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雄安总部项目、北京丽泽项目及所有京内、京外项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雄安华能总部项目、北京丽泽项目、河北地区项目、山西项目、两广项目、贵州项目、陕西项目、湖北项目、湖南项目、重庆项目、安徽项目、江西项目以及未来聚鸿物业公司新拓展城市的物业服务项目等,项目启动后承包人需同步开展以上所有服务地点的相关物业服务工作和后期可能新承接的聚鸿物业公司新接管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劳务外包岗位包括安保服务、保洁服务、客服管理、餐饮服务、后勤服务、车辆驾驶、基础管理等岗位。
2.3服务地点:同2.1建设地点。
2.4服务期:
2.4.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生效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包人的物业项目服务合同终止,则该项目劳务外包业务一并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份包含物业或餐饮岗位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业绩,且每份业绩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包含综合人工成本和服务费),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10-21 23: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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