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船舶交通监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61100131305)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船舶交通监视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场址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内,场址西距湄洲岛岸线15km以上,中心距离岸线16.5km,场址水深18~27m,场址规划面积约38.8km²;风电场场址布置8台上海电气8.5MW风电机组、8台上海电气16.6MW风电机组以及金风科技12台16.6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00MW。
2.2招标范围
在莆田平海湾DE区项目风电场内建设1套雷达设备、1套AIS设备、2套VHF设备,在湄洲岛与平海角各建设1套CCTV设备。进一步完善人员密集航线及周边水域的视频监控覆盖。所有前端感知设备均需完成调试校准,通过专用通信网络,将采集的船舶动态、视频画面、航行信息等各类感知数据,实时、安全、稳定传输至监控中心机房,在VTS中心配置必要的多传感器综合处理、交通显示、磁盘阵列等软硬件设备,实现信息的集中处理、显示和存储。本次招标包括建设方案、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集成等内容,承担本工程系统设备的总集成(具体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项目采购的设备安装布局所需辅材、人工、施工船机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投标的总报价内。
2.3供货期限
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建设方案编制,60日内完成船舶交通监视设备供货,120日内完成船舶交通监视设备建设(若涉及海况原因影响海上作业,投入使用时间可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上监视系统(雷达或VHF或AIS或CCTV等)建设项目业绩或者监视设备(包括应用在海上平台或风电场或船舶上的雷达或CCTV或AIS或VHF)供货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等关键信息);
(3)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无连续2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及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无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情况,应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及其他财务会计材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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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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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t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