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7至2028年度石灰石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
1. 招标条件
本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7至2028年度石灰石单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7至2028年度石灰石单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
2.2 规模: 电厂装机容量为2×300MW+1*600 MW。
2.3 建设工期: 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2.4标段划分: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7至2028年度石灰石单价采购。
2.5招标范围:计划2027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石灰石,采购暂估量为60000吨,采购数量以实际到货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6供货期:2027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7交货要求:中标人接招标人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至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内指定位置。
2.8交货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华汕头电厂内指定位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矿山单位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提供承诺按招标人运输要求供应符合要求的石灰石量不小于300吨/日的承诺函;
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与一家或多家矿山单位签订的石灰石订货意向书或石灰石代理销售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的文件),并提供有合作意向或协议的矿山单位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承诺按招标人运输要求供应符合要求的石灰石量不小于300吨/日的承诺函。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用的石灰石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材料规格及范围用途的内容页、签字 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如生产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参加。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人(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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