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盘江发电公司厂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盘州市柏果镇洒基云中居委会云峰路126号,西面与云南接壤,距离红果大约70km,距离贵阳大约300km。盘江发电公司共两台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两台机组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全烟气炉外脱硫装置。盘江发电公司贮灰场位于盘州市大坪地小石垭口,省道S212从灰场西侧经过,贮灰场距离厂址的距离约17公里。
2.2 项目实施地点:贵州省盘州市柏果镇洒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2027年云南省曲靖市近端区域发电副产品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2.4.1 招标范围:负责将招标人2027年生产的发电副产品18.50万吨(其中炉灰15万吨、炉渣2万吨、脱硫石膏1.5万吨)运输至云南省曲靖市近端区域(仅包含宣威市、富源县、沾益区、麒麟区、马龙区,不包含上述区域内云南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所辖范围内的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砖厂等具有发电副产品利用资质的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备注:发电副产品是指招标人在燃煤发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燃煤炉渣、脱硫石膏。
2.4.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65日历天,工期说明: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2027年云南省曲靖市近端区域发电副产品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3.1.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道路运政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交通运输部网站【信息查询】—【经营业户】查询结果截图(须体现核发日期和有效期止))。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 )须至少具有1个发电副产品采购(或购销或供应或综合利用)的合同业绩。合同服务期限须不少于1年,可提供同一合同或多个合同证明服务期累计达到12个月及以上,按一个有效合同业绩计算(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1.5 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 备注: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16 17:00:00时至2026-10-21 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