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二矿31采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人为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王洼二矿31采区建设项目规模为360万吨/年。
2.1项目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二矿31采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2项目类型:工程服务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王洼二矿31采区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需要从资源条件、市场需求、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等方面,全面论证王洼二矿31采区建设项目的合理性。王洼二矿31采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书》、《投资估算书》和附图三部分。为王洼二矿31采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后续工作提供基础技术支撑;为建设单位投资决策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提供科学依据;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煤矿项目核准(备案)的申报要求。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2.5招标范围: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二矿31采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书》、《投资估算书》和附图三部分
2.6服务期:2.6.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正式批复文件、完成全部交付工作止。
2.6.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编制单位需完成报告初稿编制,并提交至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专家评审及修改完善工作,直至报告取得中铝股份批复意见。报告编制、评审等工作需在90天内完成,确保不影响项目后续推进。
2.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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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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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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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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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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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项3.0Mt/a及以上规模矿井可研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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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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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采矿工程或煤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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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时间:2026-10-21 00:00:00至2026-10-30 23:5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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