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600kA 绿电铝 50 万吨产能迭代升级技改项目(以下简称“百河铝业绿电铝项目 ”)建设一条 600kA50 万吨电解铝系列及其配套系统(330kV 输配电系统、净化脱硫系统、阳极组装系统、铸造生产系统、公辅系统等),百河铝业绿电铝项目绿电占比 80%以上。该项目对当地铝产业链向“绿电铝”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对新能源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具有示范意义。
2.2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甘东四路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规模:50 万吨绿电铝。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对绿电铝迭代升级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过程管理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范围涵盖执行概算编审、控制价编制、变更签证审核、进度款审核、竣工结算初审及配合竣工决算,过程管理咨询主要为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内部控制和建设管理进行过程管理咨询,包括招标文件初审、合同初审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有关内部控制的其他咨询工作。
2)主要对工程项目的审批手续、项目机构、资金、概(预)算、合同、施工准备等进行审查。
3)前期费用预算与执行情况是否合规,前期费用与建设阶段费用的划分是否合规,前期费用支出是否合规等;
4)概(预)算编制是否真实,有无多列项目,有无重复计列费用,有无高套定额,各种取费名称、标准费率、取费金额是否合规合法。
5)招标项目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 ;是否按照国家和公司的规定选择招标采购方式,是否有应招标而未招标、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规避招标的情况;是否按照公司制度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招标工作,是否存在应由公司组织招标,所属公司自行组织招标的情况;评标办法是否按照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要求制定;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是否公正,是否符合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乙方应对招标采购程序、审批手续、采购方式、评标定标程序及合规性形成书面审查报告。
7)乙方应对工程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固定总价风险范围及合同调整事项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8)乙方应对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及承包人保函情况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9)乙方应对设计变更、设计漏项的结算原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10)乙方应对评标澄清内容、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与中标承诺的一致性形成书面审查成果。
11)乙方应完成竣工结算初审、竣工决算审查及相关报告编制,并对资金来源、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单价和费用计取进行书面核实。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开始,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初审、竣工决算配合及甲方最终验收合格止,暂定 36 个月;因项目建设、结算、审计或甲方书面要求延长的,乙方应继续履行,除甲方盖章书面确认外,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项目提前终止或合同解除的,仅按合同约定结算已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成果。
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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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工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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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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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综合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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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土建、给排水、热力、电力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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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自控、电信等数字化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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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供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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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电力专用线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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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供电整流系统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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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物料输送系统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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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净化(含脱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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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1 净化(含脱硫)系统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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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2 净化(含脱硫)系统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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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3 净化(含脱硫)系统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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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电解生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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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一、六区厂房与电解槽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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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一、六区多功能机组、槽控机等设备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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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二、五区厂房与电解槽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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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二、五区多功能机组、槽控机等设备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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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三、四区厂房与电解槽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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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三、四区多功能机组、槽控机等设备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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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空压站与循环水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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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供水加压泵站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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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阳极组装生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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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厂房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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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悬链系统、组装生产线、中频炉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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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
其他(炭块库、组装成品库、物料回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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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铸造生产区建筑、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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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总平面道路及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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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公辅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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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生活福利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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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
综合办公楼、绿碳基地等建筑、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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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数字化绿色智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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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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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生产准备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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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投运方案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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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生产人员组织及培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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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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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达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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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达产验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企业;
(2)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 个及以上电解铝或火(水)电建设项目造价咨询相同或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范围,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5)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