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
截标/开标时间:2026-11-2 10:00:00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公告发布时间:2026-10-21 14:51:32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6-10-26 14:00:53
一、采购条件
1.1项目名称: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采购
1.3项目业主:新天绿色能源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采购
2.2采购编号: HDDLS
2.3服务地点: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EPC总承包项目所在地。
2.4服务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2.5服务范围: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具体范围详见第四章 采购人技术要求。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2021 年1月1日至今具有 1 项及以上电力工程创优成果咨询服务业绩, 或电力工程质量咨询/评估咨询服务业绩,或类似科研咨询服务业绩。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服务内容和其他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则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文件资料且体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应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
(2)应答人不得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应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应答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应答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5安全要求:应答人近18个月内(含,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签收公告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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