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新疆昆仑蓝钻矿业高原康复中心总承包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邀请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G2026002849
2.项目名称:新疆昆仑蓝钻矿业高原康复中心总承包项目EPC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约750万元。
5.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拟建2层整体增压式钢框架建筑,总建筑面积约363㎡,单层建筑面积约181.5㎡,建筑总高约8.05m,层高约3.3m,室内增压20kPa,压力波动≤1kPa,等效海拔降低约2300米,适配高寒、大风、强紫外线、低氧极端矿区环境;建筑全部区域为增压密闭空间,无常压分区。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图设计工期40个日历天(不含建设单位和第三方审核时间);生产和施工工期200个日历天(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滞后,则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基础施工及土方、室外管网、主体结构及内外装(含家具)、机电工程、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配合竣工验收及相关资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8.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安县大红柳滩镇国道G219东北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9.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投标人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资格后审,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2)项目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中标前后,该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项目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注册执业证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至少1名。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4.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5.1施工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2026年9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高原(至少2500米及以上)建筑施工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面(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等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5.2设计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2026年9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高原(至少2500米及以上)建筑设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面(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等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注册未满两年的提供1年的审计报告即可,注册未满1年的无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7.信誉要求:不接受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自行提供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截图,最终以现场查询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提供)。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18:3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