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2027-2028年度综合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杭州办公点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22号。温州办公点位于位于温州市及下辖县区,具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2.5 服 务 期: 本次招标总体服务期限计划自2026年12月1日始,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确认为准。
2.6 招标范围:人员需求配备详见下表,对驾驶员的证件要求:其中2人需具有驾驶证A证、8人具有驾驶证C1证及以上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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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区域 |
计划人数 |
工种及对应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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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
行政管理人员 |
保洁人员 |
信息运维人员 |
商务管理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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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 |
8 |
4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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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温州 |
10 |
6 |
2 |
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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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 |
10 |
3 |
3 |
1 |
1 |
以上人员非一次性到位,具体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适时调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随时调整用人数量及工作地点,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后勤综合服务或物业服务或车辆运维服务的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