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珠海港务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码头为现代化专业煤炭中转码头,总占地面积约 101万平方米,年设计通过能力7680万吨,承担北方下水煤、进口煤炭中转、仓储、配煤、分销业务,是华南地区煤炭中转分销基地。码头配置11台卸船机、6台装船机,堆场配置10台堆取料机、3台取料机;皮带机51条,转接机房16座,变电所3座、2套煤污水处理系统。
为保障码头装卸、堆场、清舱、转运、破碎筛分等全流程生产作业开展,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为招标人提供2027-2028年度港口全套生产外包服务。
1.2.2 招标范围
(1)服务范围:为珠海港务有限公司提供2027-2028年生产运行服务、生产辅助服务、场内货物转运服务、煤炭破碎 / 筛分(地面)服务以及应急保供服务。
(2)服务内容:包含卸船/装船操作(含远程自动化)、库场管理、清舱作业、码头辅助作业、堆场辅助作业、场内煤炭转运、煤炭地面破碎筛分、应急保供等全部作业。
(3)保密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生产数据、设备参数、调度、商业运营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2027年1月1日开始,至2028年12月31日结束。服务期24个月。
1.2.4 服务地点
人员工作地点为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10-01 至 投标截止日期交通运输(或仓储物流或燃煤电厂)生产服务(或生产运行或设备维护)的业务外包业绩 至少 1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学历证书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需提供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 业务外包 - 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担任业务外包项目负责人的经历 (1个)
需提供: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资质证书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上述人员如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1.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2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28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