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湖梁新能源所属场站AGC调控安全性能校验试验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生产服务类班车)苇湖梁新能源所属场站AGC调控安全性能校验试验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946号苇湖梁电厂办公楼一楼
2.2 项目规模:1924.5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苇湖梁新能源所属场站AGC调控安全性能校验试验:根据《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开展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自动发电控制(AGC)试验核查整改的通知》,新疆苇湖梁新能源公司所属22个场站开展自动发电控制(AGC)系统调试,并出具AGC系统性能测试报告。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固定总价。税率:6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苇湖梁新能源所属场站AGC调控安全性能校验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类别和等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9.资质要求2: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且证书覆盖范围须包含新能源场站(风/光)AGC涉网试验或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检测相关项目。
10.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 项独立承担的新能源AGC系统性能测试服务内容的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10-23 15:25到2026-11-02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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