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江门台山上川岛风电场装机容量238MW,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8MW的风电机组,永久工程主要为30台8MW 的风电机组、30台35kV 箱式变压器与10回35kV集电线路及1座220kV升压变电站。
招标内容与范围:
1.1 本次招标依据上川岛风电场“大代小”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搞)进行现场策划、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植被恢复工程施工、材料采购、植被恢复验收、质保期贰年内的全部工作。
1.2 本工程施工生活用电用水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计入报价。
1.3 承包人负责本标段测量控制点的复测、维护和管理。承包人自备测量器材,(包括手持可移动式GPS定位设备、全站仪、水准仪等),便于因地限制、设计偏差等造成的局部调整等测量或复测工作。
1.4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业资料员,资料须与工程建设同步,并且真实有效。
1.5养护期按已完成全部工程量验收合格之日起,时间为12个月,养护期期间保证植被及树木的存活率不低于97%。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计划工期:
本工程工期240日历日,计划进场日期 2026年11月20日至2027年7月20日
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内)财务审计报告。
4.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同类及类似造林工程经验(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以完工/初步验收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至少需上传合同首页、采购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以及项目最终验收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