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沽公路6600号,1999年正式投产发电,为燃气火力发电,至今已运营25年。
天津洁能电力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港西街鑫泰小区东侧,为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机组容量200MW发电机组,风场一期工程2010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近16年。风场占地22586平方米,风场距离天津市城区近100公里。
现公司有在职员工116人,其中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85人,天津洁能电力有限公司31人,为满足员工用餐需求,进行公开招标。本餐饮服务牵涉到公司员工一日三餐、加班餐、运行餐、来宾接待餐、茶水的制作、正常供应、送达、回收清理、清洁、消毒等服务。
1.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标的的服务范围为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和天津洁能电力有限公司的餐饮服务,包括不限于公司员工一日三餐、加班餐、运行餐、来宾接待餐、茶水的制作、正常供应、送达、回收清理、清洁、消毒等服务。
1.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12个月
1.2.4 服务地点
服务工作地点为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与天津洁能电力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10-01 至 投标截止日期国内餐饮服务业绩 至少 2 个,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1. 餐饮服务项目 - 项目负责人 (1个)
需提供: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资质证书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上述人员如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1.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27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