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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恩施板桥12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不含塔筒)招标公告

   日期:2026-10-26     浏览:0    
核心提示:恩施板桥12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不含塔筒)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
 恩施板桥12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不含塔筒)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简介:2025年9月5日湖北省公示湖北恩施板桥120MW风电项目获取建设指标(鄂能源新能〔2025〕44号)。2025年12月19日获取恩施市发改局核准批复(恩市发改审批〔2025〕266号)。项目规划在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大山顶村建设120MW风电项目,拟建设20台风机及箱变、场内线路、管理站区等,每台风电机组配置一组箱变。同步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按照电网要求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电化学储。

2.1.2 招标范围:湖北恩施板桥120MW风电项目采购20台风力发电机组(不含塔筒及锚栓)。项目16台单机容量6.25MW,轮毂高度160m,叶轮直径不低于220m,4台单机容量5.0MW,轮毂高度160m,叶轮直径不低于200m。合计容量120MW不允许偏差。投标人负责提供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件(含中央监控和远程监测等系统)、塔筒内升降机(包含采购和安装),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控制系统、机舱及塔底内外监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要求的标识、标志牌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不同型号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备注:(1)招标范围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含中央监控和远程监测等系统)、所有必要的材料、自动升降装置、吊装工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应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并提供质保期服务。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暂定风机主机:2027年3月31日开始交货至2027年9月30日交完。发货、交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风机机位点车板交货,具体地点: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板桥镇恩施风电项目的各风机临时施工平台。

投标人负责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从生产地运输至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各风机机位,并负责运输过程(从设备生产地至距离项目场址最近最优的高速口)路政押运和相关手续办理、二次倒运堆场租赁、倒运装卸运输、运输途中的辅助牵引等工作以及道路扫空路障迁改、加固、协调和零星改造等工作。在运输过程中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压车不得增加任何费用;运输过程中无论哪个路段发生设备运输车辆翻车、擦碰等原因引起的设备及车辆损坏由投标方负责,如果由于这些原因造成的道路损坏由投标方负责修补并承担修补费用。投标方对于运输前的一些敏感因素在路勘报告中必须明确提出,运输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高于路勘报告的运输要求。如果由于政府的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等,投标方改变运输路线时不增加任何相关费用,也不减少投标方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场内场外分界点:以投标人大件运输方案内,距离项目场址最近最优的高速口为场内场外分界点。其中风机生产制造点至高速口外临时堆场,由投标人负责清障(含高速口改造)。高速口外临时堆场至本项目各风机点位道路,由招标人负责清障。投标人负责编制确认风机设备运输道路改造方案以供招标人(含EPC单位)确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类产品须具有单机容量6.25MW(含)以上陆上机型累计不低于1000MW的销售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末尾甲乙双方盖章页、供货范围页,供货范围须包含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

3.4资格要求4:投标机型须有设计认证(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并提供设计认证全文);投标风力发电机组须取得型式认证(须提供型式认证证书)。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如投标人提供境外业绩,业绩合同须同时具有相应中文版本,无中文版本或中文版本对应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4) 投标人须自行填写《符合业绩要求清单分项及汇总表》,评标委员会所评审的累计业绩容量之依据仅为此表所列出的各分项。《符合业绩要求清单分项及汇总表》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七、投标人其他证明文件”内,累计业绩容量具体折算规则亦见此表并以此为准,本表所列之外的业绩将不被统计在累计业绩容量之内,最终累计合同业绩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此表之规则认定投标人填写此表中有效的业绩之和。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00到2026年11月02日23: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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