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淮安区漕运镇、范集镇风电项目。
2.2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范集镇。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4980.03万元,规划用地面积约1.7829公顷,项目新建15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3.75MW。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等附属工程(不含220升压变电站送出工程及送出线路对侧变电站间隔改造工作、不含招标人负责办理的开工前置手续、不含永久用地和长期租地的征地工作、不含勘测设计)。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为准。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1月30日(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通知书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1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5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 1淮安区漕运镇、范集风电项目(93.75MW)(不含送出工程及送出线路对侧变电站间隔改造、不含永久用地和长期租地的征地工作、不含按惯例应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开工前置手续,不含勘测设计工作),采用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购置、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保修、移交、备案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1工程前期服务工作范围:负责测风塔选址、采购、安装、拆除及数据收集,工程地质、水文、地形、气象等资源信息资料的收集;配合发包人获取政府的政策性支持文件(如土地预审、项目核准、环评、水保、净空评价等);负责施工临时占地(大型机械安拆、辅助工程施工、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储存/转运等所需的)的报批、征用、补偿/赔偿、复垦等工作,该施工临时占地的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合同总价中,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配合发包人开展永久用地及长期租地的相关工作,确保在该工作实施过程中与市县镇村四级政府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关系融洽,该部分征地费用中的政府沟通协调费已包含在承包人合同总价中,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以上工程前期服务工作已由发包人委托给第三方单位实施的,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承包人须对第三方前期服务产生的各类成果报告和数据进行全面复核,并提交专业复核意见报告,经发包人审核后,由承包人配合第三方修改、完善、存档;承包人须对经复核、修改、完善后的各类前期成果报告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承担复核失职及错漏责任。
1.2手续办理范围 :配合办理安质监及开工手续 ;办理施工临时占地、用电、用水、用气、通信等手续 ;办理特种设备检验及报备手续 ;办理设备运输等手续 ;办理市县两级政府及国家电网要求办理的手续等。
1.3设备采购,须满足本项目装机容量的所有一次、二次设备 ,包含但不限于 :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箱式变压器、电缆、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内的变压器、220kVGIS户外配电装置、无功补偿、开关柜、电气二次设备 (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等 )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设施 ,满足招标文件智慧风电场技术要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按设计院技术规范书执行。包括上述设备的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倒运 (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 ,发包人会安排主要设备的监造 ,发包人的监造不免除承包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
1.4施工辅助工程 :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风电机组安装平台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 ;配备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1.5建筑工程 :发电场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工程施工 ;全面负责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环保等保障工作;接受淮安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国家电网、相关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1.6设备及安装工程 :发电场设备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设备及安装工程 、升压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内各类设备的维保服务;提供各类设备质保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提供或办理设备检验、产品合格证明及使用说明书等;负责设备的单调、联调等工作,承担工程所需与电网公司的相关试验、办理手续,保证工程按合同约定时限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1.7验收及档案管理 :负责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调试、并网验收、性能考核、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达产验收 ,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各类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要求编制档案材料提交发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信息化管理。
1.8其他工作 :负责缴纳工程保险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外,必须满足电网公司、电力质检的质量要求,达到达标投产的标准。
2.6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电力质监机构、电网公司的相关要求,达标投产,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合格率达到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承修二级及以上许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书,且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2:针对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上未体现“使用有效期”、“签名图像”和“个人签名”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无效;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函》。
3.3.3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3.4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近5年(自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90MW或以上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及完工证明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由拟派项目经理于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02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14:30-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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