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分公司中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人工智能与能源协同发展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NXZW11-FW-S011
2.2 项目名称:宁夏分公司中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人工智能与能源协同发展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3 建设地点:宁夏中卫
2.4 建设规模:2600MW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为了满足中卫大数据算力产业绿电园区二期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加速项目推进,本次开展项目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依据国家“人工智能+”与“东数西算”战略部署,结合能源电力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发展要求,需开展人工智能与能源协同发展相关研究及成果编制工作,最终形成研究报告与行动方案两项核心成果:一方面围绕人工智能与能源协同发展主题,系统梳理分析算力与能源(电力)协同的必要性、市场前景、场景应用及技术要点等关键问题,深入研究政策导向与演进逻辑,
研判预测国家层面算力布局、规模体量、用电量及负荷需求,厘清人工智能、算力与能源协同的基本概念及双向逻辑,明确不同类型算力负荷在可调节性上的差异及其对协同关系的影响,分析不同算力规模、算法、芯片类型对能耗与负荷曲线的影响规律,涵盖训练与推理负荷的性质差异、功率密度、能效
(PUE、液冷、余热回收等)及改善能效的关键抓手,对算电协同应用场景进行分类,构建“场景—关键因素”矩阵并完成与地区、资源的适配工作,从技术层面专题研究数据中心负荷特征、各类场景对能源供给的要求以及源—荷—储匹配逻辑与配置方案优化等专业研究工作;另一方面,研究报告需系统阐述算电协同的必要性与实施路径,体现专业性和政策研判深度,内容涵盖引言、研究背景与意义、人工智能与能源协同的概念与逻辑、算力规模与算法的能耗规律、国家布局与态势研判、应用场景分类与关键因素、负荷特征与能源匹配配置、落地路径与布局建议、结论与建议等章节,为算电协同发展的定位、思
路、目标及布局提供专业支撑。行动方案需聚焦落地实施,内容通俗易懂、契合实际,确保可直接参照执行,能够落实到具体项目与明确目标,包含实施路径、任务分工、进度安排、考核指标等内容,充分体现前瞻性、指导性与实操性,为公司开展算电协同工作提供系统性指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电力专业)。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内 (2023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或委托时间为准)具有 1 项及以上下列任意一类项目业绩:人工智能+能源/算电协同/绿色算力/电力战略规划/新能源战略规划/能源领域的专题研究报告编制/课题咨询/规划编制。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或委托函件(盖章版)。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