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地点概述
项目地点:
(1)江苏滨海北 H1#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盐城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港之间的近海海域,滨海港水域港界西北侧,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 7.5km,海底地形变化平缓,水深多在为 7~13m之间,风电场形状呈矩形,平行于海岸线方向的距离约为 7.45km,垂直于海岸线方向的平均距离约为3.25km,规划海域面积 20km2;
(2)江苏滨海北 H2#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盐城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港之间的近海海域,在国家电投江苏滨海 H1#项目东北侧,离岸距离 22km,海底地形变化平缓,水深 15~18m。风电场形状呈梯形,平行于海岸线方向的距离约为 11km,垂直于海岸线方向的平均距离约为 11km,规划海域面积 120km2。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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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最高投标 限价(万元) |
招标信 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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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 26-10-26 -024-01 |
136 滨海北H1、 H2 海上风电项目防治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服务 |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及各级政府对海上项目防治溢油污染海洋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招标人滨海北 H1、H2 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招标人海上风电项目)及所属周边区域污染物清除防治工作并做好招标人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海上升压站的残油、油污水、生活污水及垃圾等接收工作; 2.投标人对招标人海上风电项目及所属周边区 域污染物清除防治处理的过程中,保证安全作业、文明作业,维护招标人企业形象,对投标人作业安全负责; 3.投标人应保证应急船舶、设备和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做到及时响应,发生污染事故后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控制和清除污染事故并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理标准达到环保、海事、海洋与渔业管理机构要求; 4.投标人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和生产作业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污染物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国家防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要求,配备足够、有效的防污染船舶、器材, 如吸油毡、溢油分散剂、木屑、棉纱等若干防污染设备和材料,并对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对存在损坏或处于不能使用时,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 5.投标人每年组织一次防治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处置演练,并提交演练方案。 |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 1 年。 |
155 |
5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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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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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 26-10-26 -024-01 |
136 滨海北H1、 H2 海上风电项目防治溢油污 染海洋环境应 急防备和应急 处置服务 |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船舶污染清除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海事部门认可的二级及以上污染清除能力的证明文件或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应等级证书); (2)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个港口码头的溢油应急防备服务类似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未按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 日 23:55(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