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国家电网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机组水汽品质提升技术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10-29     浏览:0    
核心提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机组水汽品质提升技术改造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机组水汽品质提升技术改造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招标,分别与项目单位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位于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建有2台300MW亚临界直接空冷机组,现有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仅设置粉末树脂覆盖过滤器,无法有效去除杂质离子。近年来,炉水氯离子含量居高不下,导致锅炉排污量大,汽轮机叶片有积盐结垢现象,机组运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水汽品质提升技术改造。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建有2台300MW亚临界汽包炉直接空冷机组。近年来,两台机组的炉水和蒸汽中二氧化硅(SiO2)含量长期超标,由于其精处理设备未设置除盐设备,目前只能通过加大锅炉排污量来改善水汽品质。现需按照现行电力行业标准要求进行1、2号机组水汽品质提升改造,增加高速混床系统。

2.2规模: 包一2×300MW;蒙西2×300MW。

2.3工期:计划总工期6个月,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备交货进度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投标人负责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两台机组和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共四台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和体外再生及辅助系统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安装施工、设备系统安装施工、原有设备设施的拆改、性能试验、启动调试、验收、最终交付及售后服务等工作,确保水汽质量达标。本工程涉及到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量、费用均由投标人实施和承担,包括实施过程不可预见的调整工程量、物资设备采购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合同范围须包含高速混床和再生系统)合同业绩和至少1份水处理系统EPC总承包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中未体现高速混床和再生系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3.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11-09 23: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