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货物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货物运输项目,招标人为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货物运输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货物运输项目。
2.2项目编号:26G230408
2.3项目概况: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的货物运输,行驶范围涉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内提供指定区域的货物运输服务。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大件运输;
3.4自有车辆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自有货运车辆不少于14辆货物运输车辆,至少包括4.2米(厢式货车或平板货车)、6.8米平板货车、9.6米平板货车、13米(含)以上平板货车各一辆,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抵押,同时也不存在任何第三方请求权的情况。(提供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承诺);
3.5财务要求: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报告上须有清晰的二维码、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询等方式核查审计报告真伪,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或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如为事业单位或高校等,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内容)。
3.6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货物运输服务业绩,每项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应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盖章页)、部分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内容不全面或有误的业绩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定。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3.9.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9.2投标人须提交本单位或分支机构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本人页(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9.3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3.9.3.1提供虚假的资料。
3.9.3.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10禁止投标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9 日9:00至2026年11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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