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需提供食品监管部门备案截图),经销商还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 /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六)近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 |
| (七)处于处理期内的中航集团受限供应商禁止参与其处罚范围对应的采购项目。 |
|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