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国家电网 

广东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定安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11-02     浏览:0    
核心提示:粤能定安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粤能定安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PC总承包
 粤能定安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粤能定安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PC总承包 招标人为 广东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粤能定安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PC总承包

招标编号:M44000007075

建设单位:广东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勒北工业大道以南、勒北发展大道以西地块之5,勒流街道勒北工业大道以南、勒北发展大道以西之3地块

2.1 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设一座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地址由两个地块组成,占地面积约19451平方米,主要建设锂电池储能电站、采用预制舱式集成安装,箱体内部包含电池模块、PCS等,以及配电室、内部送输电路,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PC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除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电站所需各项合规手续办理,设备材料的监造、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
其中明确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代付费用的事项:各项前期报告及项目开工建设所必须具备的合规性报告/批复、施工进场的国土、林业、环评、水保、征租地(含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征租地费用、储能场区征租地费用、地表附着物清理(包括升压站及储能场区、送出线路、施工所需必要的临时占地)赔偿及与之相关的税费)等,建设期土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不动产权等办理;安全性评价、职业病、压覆矿、外送线路各项手续(含征租地及线路通道等);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发电业务许可证》;负责《电力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当地电网公司、电科院所要求的各项并网检测、涉网性能检测、电能质量测试、储能电站性能测试,还需负责全部设备保护定值委托计算、各级调度申报资料、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讯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测;项目所有手续的验收工作及费用(包括:水保、环保、社会维稳、职业病防治、施工备案、防雷、消防、劳动卫生)。
本次招标PC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
(1)设备材料采购及监造
负责本项目储能电站以及送出线路(含对侧变电站等相应间隔)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及质量、进度管控,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电缆、主变、配电装置、GIS、本项目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电缆上塔搭接工作、排管施工、储能系统相关设备、变配电设备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电芯检测、监造等;②本项目电缆及电缆防火和封堵、电气二次部分、远程集控子站、视频监控系统、通信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接地变设备、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的采购、监造等;③本项目全部设备和材料的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验收及二次搬运等;升压站、道路等安全、设备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
(2)建安工程
负责本项目储能电站的全部临建、建筑及安装工程、绿化、标识牌。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电站围墙、站内外道路、生产生活楼、储能配电楼一、储能配电楼二、消防水泵房等的建设;消防系统及配套设备管道、给排水系统及所有电气设备、水保、环保、安全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本项目电缆及电缆防火和封堵、电气二次部分、远程集控子站、视频监控系统、通信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接地变设备、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
(3)送出工程
负责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220kV送出线路(具体以批复的路径为准)及对侧间隔(包括但不限于继电保护装置、调度通信自动化装置)改造的施工、调试工作,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测试等;
(4)其他
办理经发包人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安工程一切险等。
2.3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52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暂定273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年8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正式通知并收到预付款开始计算。

2.5 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质量合格。

设备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要求:
(1)在中国境内成立,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权利;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2)资质要求:

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财务能力需满足履行本项目的资金需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审计报告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格式自拟);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独立储能或综合能源或多能互补或风电或光伏配套储能PC或EPC总承包项目(单个储能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50MWh)(须提供合同文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上述名单查询截图,具体以招标代理于投标截止日期查询为准);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8)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或C2或C3)。

注:1、上述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证书,且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6年8月或9月或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2、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2其他要求: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为本项目前期建设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领取
投标登记时间:2026年11月3日0时0分至2026年1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