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能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江苏金坛金沙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BIPV光伏车棚0.85兆瓦(交流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州能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江苏金坛金沙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BIPV光伏车棚0.85兆瓦(交流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常州能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江苏金坛金沙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BIPV光伏车棚0.85兆瓦(交流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 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2.3 建设内容: 该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营方式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量消纳方式,建设BIPV车棚4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0.85兆瓦(交流侧)的装机规模和年均94.2万千瓦时的光伏发电能力。为突出新能源之都城市定位与产业特色,项目以BIPV光伏车棚为基础进行造型优化,提升与城市生态环境相融的整体风貌。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范围为常州能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江苏金坛金沙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BIPV光伏车棚0.85兆瓦(交流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工作,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845.2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全部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施工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其中12月底前完成并网。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3.4.2自 2024 年 9 月 22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0 日 / 时 / 分至 2026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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