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运维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运维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XKJT-D0100021454
2.3项目概况
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二期配套170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工艺复杂、生产专业性强,系统涵盖干熄炉、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配套附属设施,生产连续性、安全管控标准要求高。为切实保障企业整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干熄焦主体装置、余热发电系统及全部附属设备长期连续、平稳、可靠运行,规范现场操作、巡检维护、故障处置全流程管理,夯实安全、环保、能耗管控基础,对本公司一、二期170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整套装置实施整体外委运行维护管理。
2.4招标范围:
(1)总包运行维护:①负责干熄焦及余热发电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巡检、点检、维护、检修、消缺、临修、抢修、清洁等工作;②负责上述范围的运行操作,设备停送电操作,包括其相应的安全、技术、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负责(参与)设备设施的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③负责工器具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运行管理工作;④负责完善规章制度、规程、各类措施、记录台账,负责运行维护范围内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配合甲方进行其他运维工作;⑤所涉及到的人员管理,只包含人力成本,不包含备品备件、材料、能源介质;⑥不包含特种设备、仪表等计量设备的外检。
(2)一期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主要设备:170t/h干熄炉本体、装入装置、余热锅炉、汽轮发电站、一二次除尘、提升机、循环风机、环境除尘站、对位装置、气体循环系统、加药装置系统及区域内的附属设施、焦罐及轨道等设备及附属设施、环境除尘气体输灰主要设备和运焦皮带及附属(皮带机系统皮带包括减速机、电机、清扫器、制动器、胶带、涨紧装置、滚筒、托辊、皮带机架及托辊架、联轴器、安全拉绳开关等安全附件、机头机尾溜槽、挡板、导料槽、皮带机两侧沿线管道、阀门等附件、消防管道及消防设施)、干熄焦烟气脱硫设备、控制系统及管线、界区卫生、卸灰车辆(车辆由甲方提供,车辆驾驶、维护由乙方负责)、界区内管道(含除盐除氧水、蒸汽、煤气等),还有化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空压站、液氮系统等公用工程的设备、管线、仪表、阀门等(化水系统运行由甲方负责)。
(3)二期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主要设备:170t/h干熄炉本体、装入装置、余热锅炉、汽轮发电站、一二次除尘、提升机、循环风机、环境除尘站、对位装置、气体循环系统、加药装置系统及区域内的附属设施、焦罐及轨道等设备及附属设施、环境除尘气体输灰主要设备和运焦皮带及附属(皮带机系统皮带包括减速机、电机、清扫器、制动器、胶带、涨紧装置、滚筒、托辊、皮带机架及托辊架、联轴器、安全拉绳开关等安全附件、机头机尾溜槽、挡板、导料槽、皮带机两侧沿线管道、阀门等附件、消防管道及消防设施)、干熄焦烟气脱硫设备、控制系统及管线、界区卫生、卸灰车辆(车辆由甲方提供,车辆驾驶、维护由乙方负责)、界区内管道(含除盐除氧水、蒸汽、煤气等),还有循环水系统、空压站、液氮系统等公用工程的设备、管线、仪表、阀门等。
(4)负责以上设备的安全设施(包括各类防护罩、盖、栏、走梯和平台等)的维护及安全防护措施的编制,以及甲方下达的所承包范围内安全整改项目。
(5)负责所承包设备管理台账及质量标准化内关于设备管理的台账建立、记录、维护、实时更新。
(6)负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维护保养及相关台账的建立维护。
(7)投标人须按一期、二期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运维期限完成投标报价,合同履约期间,以一期及二期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实际运维情况,最终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2.5服务期限
(1)一期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运维期限:365天,服务起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人员正式进厂当日起计算。
(2)二期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运维期限:183天,服务起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人员正式进厂当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准入资质:无;
3.3人员要求:(1)一期170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派遣人员岗位和人数应满足招标人要求(技术人员7人、岗位操作人员不少于38人,合计不少于45人),保证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的人员配置到位。所派遣的技术人员应具备从事干熄焦专业3年以上,具有技师(含助理)或工程师(含助理)资格,是干熄焦企业的管理或技术骨干人才;
(2)二期170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派遣人员岗位和人数应满足招标人要求(技术人员1人、岗位操作人员不少于31人,合计不少于32人),保证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的人员配置到位。所派遣的技术人员应具备从事干熄焦专业3年以上,具有技师(含助理)或工程师(含助理)资格,是干熄焦企业的管理或技术骨干人才;
(3)在派遣的技术人员中,指派一人为本项目一期二期负责人(项目经理),该负责人必须是管理与技术骨干,具有5年及以上干熄焦装置运行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中级工程师证书。
(4)维保人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与投标人签署劳动合同,并提供近3个月(2026.8月-2026.10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员工证件,意外伤害保险清单(合同)。
3.4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机构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所有证明文件须为原件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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