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7年度20%氨水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7年度20%氨水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本次采购项目的20%氨水是用于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7年锅炉烟气处理使用。
2.3 标段划分: 江苏公司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7年度20%氨水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 货 地 点: 江苏省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环保产业园董庄路1号
2.5 交 货 期: 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7年度20%氨水采购项目,预估用量为1600000公斤。(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同时提供其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供应工业氨水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材料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4日至2026-11-11 23: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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