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区域综合物业平台型专业服务外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包括但不限于江西省:南昌、宜春、鹰潭、九江、赣州、吉安及其他待定地区。
江西本部项目: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8号滨江一号环球中心写字楼38-39楼。
江西新能源项目: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8号滨江一号环球中心37楼。
宜春项目: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厦16楼。
宜丰项目: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区工业大道宜丰电子创业孵化园。
鹰潭项目: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泗沥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大楼。
九江项目(智慧能源):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城东港区沿江路105号。
赣州项目:江西省赣州市赣州蓉8月31日江新区茉莉路启迪(赣州)科技城A1栋202。
吉安项目(暂定):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洪先路吉水城控集团3楼。
2.2 项目规模:为华滨物业上海分公司江西区域物业项目,具体为江西省:江西本部、新能源、宜春、宜丰、鹰潭、九江、赣州、吉安及其他待定地区物业项目提供餐饮、司乘、行政等综合后勤服务,最低配置人数为不少于47人,最终结算以实际业务完成情况结算。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人力资源服务-江西区域综合物业平台型专业服务外包项目:为华滨物业上海分公司江西区域餐饮、后勤服务提供平台型专业服务外包。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人力资源服务-江西区域综合物业平台型专业服务外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人力资源服务或物业服务业绩(物业服务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餐饮服务、司乘服务、行政后勤服务三项服务内容中任意两项),所提供的单个业绩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①合同中明确反映或计算出合同金额的,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15万元金额的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
②若合同中未明确反映或不能计算出合同总金额的,须提供该单个合同履行。
期间及履行期满后3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作为有效业绩证明。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合同履行期限起始日至履行期限截止日之后3个月。举例说明:如合同履行期限为2025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则有效发票开具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5日(含)至2026年4月4日(含)。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11-04 15:00到2026-11-10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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