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疆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6110011127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疆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三峡巴州若羌能源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新疆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光伏85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配套建设500万千瓦时(250万千瓦×2h)储能。新能源场址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东南缘、若羌县西北部。风电工程拟选场址3个,拟选用地类以沙地和盐碱地为主,包含FG1场址(含G1南侧场址)、FG2场址以及F1场址,涉及若羌县直属、吾塔木乡,以及铁干里克镇3个乡镇。其中FG1场址(含G1南侧场址)共规划310万千瓦风电;F1场址位于FG1场址东北侧,共规划风电装机60万千瓦;FG2场址位于F1场址北侧,共规划风电装机30万千瓦。
本项目重大件推荐运输路线为:
FG1(包含G1南侧场址)以及F1场
(1)各设备厂家→项目所在地南侧G315国道→邻近已建其他风电项目道路→“三峡新疆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已建场内道路→各机位点。
(2)各设备厂家→项目所在地东侧G218国道→“三峡新疆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已建场内道路→各机位点。
由于F1场址位于FG1场址北部且相邻,可通过FG1场内已建道路直接到达F1场址内。
FG2场
各设备厂家→G0711高速→台特玛湖服务区(乌若高速若羌方向)→“三峡新疆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已建场内道路→各机位点。
以上线路为参考路线,最终选定路线由投标人现场踏勘后自行对风电场进场道路实地勘察并充分考虑分界点(具体分界点坐标详见技术文件)场外部分道路运输条件限制因素。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总装机容量3960.81MW,划分为4个标段,每个标段投标人投标容量及接入具体升压站的容量均不允许上下浮动,具体场址与接入的升压站及接入容量详见技术文件,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总装机容量为960.81MW,采用127台套单机容量7.5MW和1台套单机容量8.31MW(可接受8.XMW的降容机型)、220m≤叶轮直径<230m、轮毂中心高度不低于125m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
第二标段:总装机容量为750MW,采用100台套单机容量7.5MW、220m≤叶轮直径<230m、轮毂中心高度不低于125m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
第三标段:总装机容量为1200MW,采用160台套单机容量7.5MW、220m≤叶轮直径<230m、轮毂中心高度不低于125m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风功率预测系统(共8套,每个升压站各布置一套,全部由第三标段供货);
第四标段:总装机容量为1050MW,采用100台套单机容量7.5MW和48台套单机容量6.25MW、220m≤叶轮直径<230m、轮毂中心高度不低于125m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
以上各标段均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塔筒规格为125米及以上钢塔筒)、法兰、预应力锚栓组合件、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锚栓组合件、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5%,向上取整)、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塔内升降机(齿轮齿条式)及滑轨设备、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叶片在线监测系统(包括叶根载荷监测系统和叶片振动监测系统以及叶片螺栓监测系统)、叶片净空监测系统、CMS传动链在线监测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主轴承、齿轮箱、发电机)、齿轮箱油液在线监测系统、风机建模(需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视频监控、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机组涉网试验服务(满足国家风机监管机构最新要求并提供测试报告)、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安装期间租用)、拉伸器、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质保期内的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含塔筒设计、风机基础设计提资)、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风力发电机组参考机位坐标为基础,在本项目场址范围内开展微观选址并确定最终机位位置,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若原参考机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投标人可在本项目场址范围内重新优化布置机位,机位调整、置换及对应风资源复核、载荷论证等全部相关工作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调整后的机位布置方案须经项目业主审核确认,调整完成后项目整体利用小时数仍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配合项目业主及项目业主委托的数字化交付服务商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数字化交付工作。
2.3交货要求
交货批次和进度(各标段均按此比例交货)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
第一批次:2027年9月底前完成不少于该标段采购总量30%的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
第二批次:2027年11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该标段采购总量70%的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
第三批次:2028年1月底前完成该标段剩余的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全部到货。
(2)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
第一批次:2027年11月底前完成不少于该标段采购总量25%的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及所有吊具到货;
第二批次:2028年1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该标段采购总量50%的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三批次:2028年2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该标段采购总量75%的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四批次:2028年3月底前完成该标段剩余的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全部到货。
项目业主有权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
交货条件:指定地点车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项目现场项目业主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项目业主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项目业主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板上卸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备不少于 100台套投标机型或同平台(技术路线相同,7.5MW≤单机容量≤10MW)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投运业绩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注:须附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单机容量、数量、投运时间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关键内容)(适用于第一、 二、 三、 四标段) ;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备不少于50台套投标机型(单机容量为6.25MW)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投运业绩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注:须附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单机容量、数量、投运时间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关键内容) ( 仅适用于第四标段)。
(3)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机型(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不限制轮毂中心高度)必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风电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认证证书(第一标段中8.31MW机型若为降容机型,需提供降容前机型的型式认证证书)。
3.1.2 塔筒设备要求
(1)本项目塔筒设备制造允许分包。若本项目塔筒设备制造投标人未选择分包,则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塔筒设备制造资格条件。若本项目塔筒设备制造投标人选择分包,则分包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如有多家分包人,则各分包人均应满足)。
①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00台套6.25MW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的销售业绩(须附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签订日期、供货数量、对应风电机组单机容量等关键内容)。
(3)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如投标多个标段,应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报价。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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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t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