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包号 |
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及概况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要求 |
备注 |
|
1018 |
杭州鲁能城置地有限公司 |
杭政储出【2016】20号地块商务兼容商业兼容变电站用房项目二期机电安装工程资格预审 |
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杭政储出【2016】20号地块商务兼容商业兼容变电站用房项目二期为新建工程,主要为南区地上+南区地下,总建筑面积22.28万㎡,包含3幢塔楼(1#、2#、3#)、裙房商业、配套、南区车库。 |
本次资格预审结果适用于杭政储出【2016】20号地块商务兼容商业兼容变电站用房项目二期机电安装工程。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集团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的规定,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所列违法行为。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所有招标文件及其电子版的版权均归招标人所有,不得转让。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5日上午9时至2026年11月10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