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2021-2023年充电桩建设配套物资、配电网智能一体化保护控制成套设备、智慧能源网关和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508)
深圳 2021-2023年充电桩建设配套物资、配电网智能一体化保护控制成套设备、智慧能源网关和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框架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508),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508
1.3. 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权利义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分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标的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 1308 | / | / | / | |
2 | 标的2:充电桩配套低压动力箱 | 充电桩配套低压动力箱 | 234 | / | / | / | |
3 | 标的3:充电桩配套低压电缆 | 充电桩配套低压电缆 | 958 | / | / | / | |
4 | 标的4:配电网智能一体化保护控制成套设备 | 配电网智能一体化保护控制成套设备 | 1430 | / | / | / | |
5 | 标的5:智慧能源网关 | 智慧能源网关 | 793 | / | / | / | |
6 | 标的6: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 |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 | 1250 | / | / | / |
2.2项目概述:
标的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预计采购金额1308万元;
标的2:充电桩配套低压动力箱,预计采购金额234万元;
标的3:充电桩配套低压电缆,预计采购金额958万元;
标的4:配电网智能一体化保护控制成套设备,预计采购金额1430万元;
标的5:智慧能源网关,预计采购金额 793万元;
标的6: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预计采购总金额 1250万元。
2.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7月0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3 | 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招标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6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
7 | 为确保参与投标的产品性能符合所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相关性能试验报告,如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等。 |
8 |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及能力,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
9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解冻的;及深圳 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经及深圳 供应链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1 |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或以上。 2.凡属境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并由投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 3.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接受报价最低者为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由投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国内相同标的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复印件)。 | 标的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
2 |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 2.凡属境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并由投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 3.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接受报价最低者为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由投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国内相同标的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复印件)。 5.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登记物资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检验试验结果应为合格或符合相关要求,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测试项目应在失效前重新检测。 | 标的2:充电桩配套低压动力箱 |
3 | 1.本标的仅接受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投标人所投标的对应的物资类别须在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中为合格,各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见招标文件。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国内相同标的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复印件)。 | 标的3:充电桩配套低压电缆 |
4 |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 2.凡属境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并由投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 3.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接受报价最低者为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由投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国内相同标的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复印件)。 | 标的4:配电网智能一体化保护控制成套设备 |
5 |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500 万元或以上。 2.凡属境内制造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3.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接受报价最低者为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由投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的任一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国内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复印件,合同标的货物清册含单相智慧能源网关、三相智慧能源网关、智能网关终端、智能量测终端任一产品)。 | 标的5:智慧能源网关 |
6 |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300 万元或以上。 2.凡属境内产品,必须由制造商投标,并由投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 3.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接受报价最低者为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由投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国内相同标的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复印件)。 | 标的6: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七、参加开标会要求
7.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八、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8.1逾期递交的。
8.2未通过正规渠道
8.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8.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8.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九、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