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含惠州、韶关、阳江、汕尾)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0022000000821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含惠州、韶关、阳江、汕尾)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惠州供电局、韶关供电局、阳江供电局、汕尾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标的五:汕尾 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中标段一)
2.1建设 根据惠供电计〔2021〕19号文,计划总投资74136.29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惠州 2021 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2)韶关 2021年中低压配电网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计财〔2021〕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韶供电计〔2021〕18号)内的新建配电网基建、充电桩、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根据广电计财〔2021〕11号、韶供电计〔2021〕18号文,计划总投资49546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韶关 2021 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3)阳江 2021年中低压配电网框架招标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计财〔2021〕11号)、《阳江 关于下达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阳供电计〔2021〕11号)内的新建配电网基建项目。根据广电计财〔2021〕11号、阳供电计〔2021〕11号,计划总投资34799.78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阳江 2021 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4)汕尾 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财〔2021〕11号)、《关于下达汕尾 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汕尾电计〔2021〕13号)内的第二批新建配电网基建项目。根据广电财〔2021〕11号、汕尾电计〔2021〕13号文,计划总投资34900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汕尾 2021 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在项目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配电网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参与施工图设计评审并认真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参与最高限价审核,配合完成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配合招标人完成青苗赔偿洽谈工作。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设单位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计划总投资 (万元) | 暂定最高限价 (万元)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五 | 汕尾 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 | 汕尾 | 1 | 汕尾城区 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 | 1 | 2692 | 941.78 | / | 5 |
注:1、暂定最高限价为根据广东下达的投资计划的总投资估算的[35%](韶关局由于含充电桩、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比例不同)估算的费用。
2、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及正式投资计划内下达的项目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协议期内少于预计需求的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3、本次招标为“标的五:汕尾 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中标段一,已在“标的五”其他4个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允许参与本次重新招标的投标。
4、本标段本次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递交规则如下:①首次招标时通过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本次重新投标时无需重复递交保证金,但仍需电子商务系统中上传首次递交保证金相关凭证,并发起保证金确认申请;②首次招标时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本次重新投标时需重新开具保函(或保险)或变更原保函(或保险)有效期,确保保函(或保险)有效期与本次重新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一致。
2.7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 财务要求:无要求。 | |||
3 | 业绩要求:无要求。 | |||
4 | 信誉要求:无要求。 | |||
5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专用资格 | 标的/标段 | 内容 | |
1 | 资质要求 | 第一~五标的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2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第一~五标的 |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 |
3 | 项目经理( | 第一~五标的 |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6日17时至2021年08月02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