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数字化转型驱动电网建设高质量发展
政策研究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海南自贸港数字化转型驱动电网建设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采购工作,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报价响应。
1.项目信息
1.1项目 1.2采购编号:0006200000082830 1.3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采购分类:专项采购 1.6资金来源:公司2021年管理咨询项目专项费用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1.9采购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90天 1.10项目是否限价:是 2.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1)开展数字电网建设政策研究。就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全面部署及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等政策文件,研究政策对数字电网建设的引导方向及实施要求等;(2)研究分析海南自贸港电网数字化建设现状。以主网网架建设为主体,按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电压等级划分,运用调查法、因果分析法等科学方法,开展数字化建设现状研究工作。主要分析现有的电网建设数字化应用程度及对各建设类型中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工期等建设能力指标的提升能力;(3)开展对标国内外一流区域先进电网数字化建设模式研究。研究、收集、分析、对标世界一流、国内领先区域电网数字化建设模式,对其应用新一代数字技术对传统电网进行数字化改造,以数据流引领和优化能量流、业务流,增强电网的灵活性、开放性、交互性、经济性、共享性,赋予电网更多的新特征和新应用场景进行归纳分析,总结相关经验做法;(4)制定“海南自贸港”特色的电网数字化建设实施的具体措施。以“首个智能电网综合示范省”为目标,在电网数字化建设领域,细化标准,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电网建设融合发展,推动高标准数字化应用,优化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实现电网建设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同时以建设一批典型优质电力建设项目和特色示范项目带动电网建设数字化转型发展壮大,实现电网建设高质量发展。海南自贸港数字化转型驱动电网建设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 2.2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服务期 备注 1 01 海南自贸港数字化转型驱动电网建设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 1-1 海南自贸港数字化转型驱动电网建设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 74.00 74.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注:本次采购设控制价(即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服务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的视为无效报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报价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 供应商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报价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 供应商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9 供应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1) 海南自贸港数字化转型驱动电网建设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 4.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7月30日15时00分00秒至2021年8月3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响应,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登记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1)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7月30日15时00分00秒,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09时00分00秒。 (2) 5.2 参加远程视频谈判会议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视频核查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视频核查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专用章(数字证书)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视频核查原件)。 5.3 远程视频谈判会议工具及时间 (1)视频会议工具:采用“腾讯会议”APP。 (2)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8月10日09时00分00秒。 5.4采购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递交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4)供应商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的。 6. 7.采购业务咨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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