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电站三江防淤堤二期区域环境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CD-JA202107D)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葛洲坝电站三江防淤堤二期区域环境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葛洲坝电站三江防淤堤二期区域环境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葛洲坝电站三江防淤堤二期区域环境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并在信誉、财务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6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通过完(竣)工验收的单项签约合同金额2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类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完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如合同中含有其他工程内容,则园林绿化类工程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00 万元(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完工验收证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聘用单位为投标人),提供2020 年7 月1 日以来不少于6 个月的聘用单位为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13日09时00分到2021年08月1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09 月07 日 10 时00 分
开标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葛洲坝电站三江防淤堤二期区域环境施工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葛洲坝区域规划要求,一期区域已完成环境,按三江防淤堤二三期区域设计方案进行环境,使三江防淤堤符合美丽城市江心岛的定位。
2.2 招标范围
绿化施工:分为北区现有绿地改造及南区新建游园绿地两大部分。其中北区现有绿地改造约9500 平方米,已基本成型。主要为对现状绿化进行适当梳理,现有苗圃式樱花林区移栽成组团式布置形式,并适量补植广玉兰、栾树、红枫等丰富层次。南区新建绿地面积约20000 平米,场地清渣清杂后回填种植土,构造微地形,满足植物生长及造型造景需求。植物材料上以三期可移栽的广玉兰、桂花、池杉、樟树、栾树等为骨架,种植果桑、杨梅、柿子等果树,补充红枫、紫玉兰、垂丝海棠等中层花灌木,广泛铺种马尼拉、中华蚊母、红继木、鸢尾、葱兰等地被类植物,做到季相分明,层次丰富。
园建施工:园建包括集散广场,园桥、亲水平台、护栏,路牙石、景石安装,各类花坛、树池及坐凳砌筑等。
园路施工:园路系统分为三级,即3 米宽一级主园路、2-2.5 米宽次园路及1.5 米宽支路。
绿化给水:全部采用预留取水阀人工浇灌形式。沿西侧车行道铺设给水主管,沿园路边缘铺设DN50/DN32/DN25 给水支管,布置取水阀,间距约40 米。布置控制阀,方便分组检修管理。
场地排水:均采用地表自排,进入绿化用地自然下渗即可。
灯光布置:广场及园路旁设置广场灯、庭院灯提供场地基本照明,重要乔木及主景石下设置投射灯,跌水区设置水下灯。配电箱明装于中区绿地,电源线由现有配电房引入。
2.3 工期
计划工期:计划开始时间为2021 年9 月1 日,总工期30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详见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平台每10 秒自动刷新一次支付结果);
(2)线下支付:在付款方式中选“电汇”以获取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收款账号。潜在投标人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该账号下(一个标段对应一个唯一的标书款收款账号,汇款前请务必核对号码与金额),汇款成功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的结果通知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4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开票单位为宜昌市 ,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招投标平台中准确填写电子邮箱
5.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 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 指定网站办理(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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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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