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六安污泥干化厂项目电气自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LZGS-SB202124D)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本六安污泥干化厂项目电气自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六安污泥干化厂项目电气自控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六安污泥干化厂项目电气自控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24日08时30分到2021年08月3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安污泥干化厂项目电气自控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六安市污泥干化厂项目主要接收来自城北二期、凤凰桥二期和河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其中城北二期、凤凰桥二期和河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含水率均大于99%,通过螺杆泵直接输 折合含水率80%的污泥合计为140t/d。设计出泥含水率为40%以下。
城北二期、凤凰桥和河西污水处理厂管道输送的污泥(含水率约99.2%)首先进入来料缓存池暂存。来料缓存池出料首先通过污泥切割机,防止长纤维物料进入泵和和浓缩机,影响设备的稳定运行。采用4台螺杆泵(3用1备),将经切割机处理的物料输送进入4台叠螺浓缩机(3用1备),浓缩污泥(含水率约92%)进入厌氧进料缓存池,设搅拌机防止污泥沉积,浓缩过程产生的废水回流至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浓缩污泥经缓存后由2台螺杆泵(1用1备)输 厌氧进料升温罐设温度检测和料位检测装置,用于系统运行控制;同时设正负压保护装置。
升温后的物料通过2台螺杆泵(1用1备)输
厌氧产生的沼气首先利用凝水器脱除其中大部分的游离水,然后利用2台罗茨风机(1用1备,与一期共用)增压。增压后的沼气经脱硫净化和过滤后供沼气锅炉,为预处理物料增温、厌氧反应器保温和阳光干化棚地暖系统提供热量;多余沼气可供沼气发电机发电,产生电能可在厂区自用或上网。同时根据规范要求设1座沼气火炬(与一期共用),用于沼气的安全放散。
消化液暂存后通过2台螺杆泵(1用1备) 继而经螺旋输 深度脱水污泥再由柱塞泵输送进入阳光干化棚(与一期共用)或污泥低温干化车间进行干化。柱塞泵系统管道润滑失效导致输送压力不足时,自卸卡车可驶入离柱塞泵房较近的阳光干化棚污泥管出泥口下,装载柱塞泵出泥后运输至低温干化车间的污泥料仓,进行深度干化。消化污泥脱水过程产生的滤液和干化过程产生的冷凝水,通过一体化泵站输送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
污泥从卸料间提升后,经过对辊挤条机后形成条状,增大与热风的接触面积、加大脱水效率,再进入低温干化带式机,经过多层网带后干燥至含水率40%以下。干化污泥螺旋或皮带输送进入污泥堆存间,最终由卡车外运进行“移动森林”、园林绿化、制砖用土。
2.2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为六安污泥干化厂低压开关柜、仪表、中控室自控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及线缆,以及随机安装维修工具和随机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设备”)。
(2)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设备进场前的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运行、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完成,但本项目中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工艺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5)对买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3 交货要求
(1)交货批次和进度:本项目所有设备分2批次交货,计划第1批次交货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前,第2批次交货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前;
(2)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在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气或自控)设备制造商或集成供应商;
(2)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电气或自控设备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设备供货业绩;上述供货的设备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须提供附清单的合同及用户使用证明,其中用户使用证明的开具时间与供货设备投运起始时间之间的时间跨度不得少于1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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