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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第一批无人机及相关附件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日期:2021-08-26     浏览:0    
核心提示:2021年第一批无人机及相关附件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198)2021年第一批无人机及相关附件框架

2021年第一批无人机及相关附件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198

       

2021年第一批无人机及相关附件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198),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198

1.3.  负责开展寻源采购,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激光雷达云台相机及相关附件、高精度定位定焦无人机及相关附件、高精度定位双光无人机及相关附件、中等负载扩展无人机(夜视、喷火等载荷可选配)、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及相关附件、固定式无人机机巢及相关附件、智能电池柜及相关附件、激光雷达吊舱及相关附件,采购结果最终将应用发布于 商城一级专区,用于 范围内各单位电商化采购。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号

标包名称

中标比例

工期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套)

是否特殊包

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

4

高精度定位双光无人机B及相关附件

500

/

1

高精度定位双光无人机B及相关附件

1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以方案内正式实施标准为准

7.8

7

定位定焦可见光无人机B及相关附件

200

/

1

定位定焦可见光无人机B及相关附件

100%

1.1

9

激光雷达云台相机及相关附件

1000

/

1

激光雷达云台相机及相关附件

100%

9

11

激光雷达吊舱及相关附件

300

/

1

激光雷达吊舱及相关附件

100%

137.62

12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及相关附件

1000

/

1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及相关附件

100%

275.4

注:

一、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金额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 采购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采购金额存在偏差。

(3)协议有效期内,若中标人因产品技术升级、停产等因素,导致中标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供货时,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协商以不高于原产品中标价,在满足原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前提下,提供新型号的升级产品。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无法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并可保留追究因中标人无法供货产生影响的权利。

(4)协议有效期内,若中标人提供的中标产品在市场公布的官方指导价,因促销、优惠活动等因素,导致中标产品的官方指导价低于中标价格,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协商按中标产品调整降价后的官方指导价与原合同中的结算原则签订补充合同,并按补充合同的价格进行采购。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无法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并可保留追究因中标人无法供货产生影响的权利。

(5)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受国家、行业、公司等因素,导致技术标准更新的情况,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协商,按照新的技术标准执行合同。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无法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并可保留追究因中标人无法供货产生影响的权利。

(6)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受国家、行业、公司等政策或其他限制因素影响,导致标的无法继续进行分配,须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本招标采购结果有效期为自成交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在标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4.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5.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6.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三、投标报价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价设备投标价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的无人机设备采购价,包含技术规范书中《单套设备供货范围一览表》所有物品及相应服务,但不包含其他原厂收费选配附件。②投标价原则上须≤投标人承诺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设备官方指导价或电网系统内同型号历史采购公允价。官方指导价或电网系统内同型号历史采购公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投标价须同时满足≤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投标人须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须充分说明费用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否则将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提供无人机常用的原厂收费选配附件(包含但不限于云台相机、电池、桨叶、充电器、RTK基站等或其认为可能发生的零配件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价报价清单(该部分报价不纳入评标价计算价格分,仅作为日后发生时的结算依据)。①该选配附件投标价无人机设备及相关服务的出厂单价。②投标价原则上须≤投标人承诺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设备官方指导价或电网系统内同型号历史采购公允价。投标价须同时满足≤最高限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   30 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打印版)。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应为投标截止前30天内“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下载信用报告,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关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要求说明》。(注意:截图及信用报告两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不少于100台不限机型的无人机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或中标通知书作为支撑材料。

高精度定位双光无人机B及相关附件,定位定焦可见光无人机B及相关附件,激光雷达云台相机及相关附件

 

2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成套设备或相关核心零部件检测或试验报告。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及相关附件,激光雷达云台相机及相关附件,激光雷达吊舱及相关附件,高精度定位双光无人机B及相关附件,定位定焦可见光无人机B及相关附件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九、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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