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2021、2022年部分培训课程及师资框架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035)
培训中心2021、2022年部分培训课程及师资框架采购(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035),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辖内区域(广东为主,覆盖广西、云南、贵州、海南)。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035 1.3. 2021、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体系和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中心计划对长期、多次使用的两类(理论教育、管理教育)课程及师资进行框架招标采购,采购限额为900万元。成交方须根据我方培训项目方案要求提供相应课程的授课及服务,我方将组织学员对课程、授课服服务、授课师资等内容进行评价,最终根据成交结果、实际授课次数、学员评价结果及合同约定按项目进行结算。采购结果主要应用于2021、2022年度公司总部层面干部教育培训线下课程采购、中心内部培训。 2.2招标范围: 根据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体系和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中心计划对长期、多次使用的两类(理论教育、管理教育)课程及师资进行框架招标采购,采购限额为900万元,采购结果主要应用于2021、2022年度公司总部层面干部教育培训线下课程采购、中心内部培训。其中理论教育类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党的基本理论、党史国史、中央大政方针、国家重大战略、宏观经济和政策、党性修养等相关课程,采购限额500万元;管理教育类包括企业管理、公司治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国际化业务、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领导力提升等相关课程,采购限额400万元。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培训中心2021、2022年部分培训课程及师资框架采购 1 理论教育 500.04 / 2021年7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不收取 不收取 2 管理教育 399.96 / 2021年7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不收取 不收取 注: 理论教育标包:符合条件的投标方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可中标3家,排名第1、第2、第3的投标方分配比例分别不超过50%、30%、20%;符合条件的投标方数量大于等于3家但不足5家时,可中标2家,排名第1、第2的投标方分配比例分别不超60%、40%;符合条件的投标方数量不足3家时,重新招标。中标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授课平均满意度低于8.5分(10分制),超过2次,每次成交分配比例降低总成交额的5%,平均分配给其余中标单位)。 管理教育标包:符合条件的投标方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可中标3家,排名第1、第2、第3的投标方分配比例分别不超过50%、30%、20%;符合条件的投标方数量大于等于3家但不足5家时,可中标2家,排名第1、第2的投标方分配比例分别不超60%、40%;符合条件的投标方数量不足3家时,重新招标。中标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授课平均满意度低于8.5分(10分制),超过2次,每次成交分配比例降低总成交额的5%,平均分配给其余中标单位)。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标的物描述 适用标的 1 1.标的包括理论教育、管理教育课程,共2个标包。采购限额900万元,其中理论教育课程限额500万元、管理教育课程400万元。 2.理论教育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党的基本理论、党史国史、中央大政方针、国家重大战略、宏观经济和政策、党性修养等相关课程;管理教育课程 包括企业管理、公司治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国际化业务、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领导力提升等相关课程。 培训中心2021、2022年部分培训课程及师资框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提供2017-2019或2018-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若为高校或新成立企业,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 投标人不得处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禁止投标期。 4 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具有类似培训项目的经验(2018年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至少一项) 培训中心2021、2022年部分培训课程及师资框架采购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 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400-666-3999。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8月27日14时00分00秒至2021年09月16日14时00分00秒。 5.2.2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6日14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 六、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 九、 招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