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数研院elink品牌建设和运营支撑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797)
2021年 数研院elink品牌建设和运营支撑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797),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797
1.3. 员工,以联接人、联接业务、联接设备、联接知识及生活为核心理念,以云化、微服务化、智能化为核心技术,以场景为中心,多端多源数据融通共享共建的全新数字化平台。目前,elink已完成了基础功能及基础应用的建设,用户数量接近30万。
2020年11日,开展elink全网用户线上调研活动。调研结果显示:目前用户对elink整体满意度7.1分,相对偏低。产品认知度不高、新功能和应用宣传力度不足、用户互动积极性不高、产品使用缺乏数据分析和用户研究体系支撑等问题,造成用户对elink的认知停留在企业内部即时通讯软件层面,未清晰让用户认知到elink的特点和优势,对elink打造 移动应用统一门户的愿景没有认知。
如何让用户和各单位对 elink 平台及其定位有统一清晰的认知,提升elink 平台的口碑与美誉度,是迫在眉睫的课题。在此背景下,通过品牌策略和持续的运营工作,打造elink品牌形象,传递愿景和产品核心理念,助力elink成为全 员工不可缺失的移动应用工具,并为elink走出 体系,向上下游企业、合作伙伴等目标客户拓展提供数据支撑和口碑背书。
2.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elink品牌建设和elink运营支撑两部分,其中elink品牌建设工作主要包含品牌要素设计、品牌形象传播等内容;elink运营支撑工作主要包含内容运营、活动运营、数据及用户研究、用户运营等内容。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数研院elink品牌建设和运营支撑项目 | 1 | 数研院elink品牌建设和运营支撑项目 | 164.14 | 164.14 | 自合同约定开始日期起12个月 | 数字电网研究院 | 不收取 | / | 无 |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 |
1 | 完成elink品牌建设和elink运营支撑两部分工作。其中elink品牌建设工作主要包含品牌要素设计、品牌形象传播等内容;elink运营支撑工作主要包含内容运营、活动运营、数据及用户研究、用户运营等内容。 | 数研院elink品牌建设和运营支撑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2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2018年至今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2018年至今的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 投标单位应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
6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
7 | 投标人近三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 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正式发文为准)。 |
8 |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 |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21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