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 项目监理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1120012076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 项目监理委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南阳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含汽机、锅炉、炉排等设备制造过程中各节点监造验收及服务);
(002)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兴山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含闸门等金结设备制造过程中各节点监造验收及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南阳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含汽机、锅炉、炉排等设备制造过程中各节点监造验收及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人员要求,并在信誉、财务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6 年1 月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至少1 项日处理能力300t/日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业绩;
(3)人员要求: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具有5 年以上施工监理工作经验(以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起算);且2016 年1 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在单个监理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002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兴山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含闸门等金结设备制造过程中各节点监造验收及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人员要求,并在信誉、财务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6 年1 月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至少1 项工程监理合同金额为500 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的监理业绩;
(3)人员要求: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具有5 年以上施工监理工作经验(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载明的首次执业日期起算);且2016 年1 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在单个监理合同金额3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09 月17 日 16 时00 分到2021 年09 月24 日 17 时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10 月12 日 10 时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10 月12 日 10 时00 分
开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 项目总投资约为11441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757 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兴山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南阳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共4 个子项目,项目类型主要为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 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监理服务。分为2 个标段进行招标:
(1)第一标段: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南阳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含汽机、锅炉、炉排等设备制造过程中各节点监造验收及服务),本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
1)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300 吨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厂外配套设施等。发电厂配套1×300t/d 垃圾焚烧炉+1×27t/h 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7.5MW 汽轮发电机组;焚烧厂包括主厂房(含垃圾卸料车间、垃圾池、焚烧及锅炉间、烟气净化间、汽机间、中控及值班室等)、地磅及计量间、污水处理系统、水工设施、管理区等辅助配套工程等;厂外配套工程包括垃圾运输道路、原水取水及输送系统等。估算总投资27972.67 万元,估算建安费21254.67 万元。
2)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南阳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是对香溪河南阳河段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治理河道长2.34Km(南阳河干流2.0Km、支沟0.34Km),新建护岸总长0.66Km(干流右岸长0.25Km,支沟长0.41Km),干流右岸防渗长0.25Km;生态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景观工程(含沿河景观节点和栈道、建筑风貌设计)和绿化工程,规划面积约22 万㎡,其中水域面积约16.24 万㎡,生态景观设计面积约5 万㎡,保留原有现状景观面积约0.67 万㎡;给排水工程:主要包括营盘村农村污水、原209 国道和营盘村民宅联络道雨污分流改造、政府门前路雨水提标改造和通往一线天处给水管道建设。估算总投资13507.11 万元,估算建安费9747.93 万元。
(2)第二标段: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兴山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含闸门等金结设备制造过程中各节点监造验收及服务),本标段监理范围主要包括:
1)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拦河闸工程、堤防工程、生态绿岸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①拦河闸工程:新建拦河闸1座,净宽为96m,共4 孔,单孔净宽24m。底槛高程为201.00m,蓄水高程208.40m。坝体建筑物总宽度140m,顺水流方向长22m。采用钢筋混凝土开敞式结构。②堤防工程:治理河道长1.85km,新建护岸总长1.81km(其中左岸长0.90km,右岸长0.91km)。③生态绿岸工程: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古洞口大坝至满天星电站,全长约10.34km,规划面积约1857903㎡,其中水域面积约1314031㎡,生态绿岸重点设计段为橡胶坝至规划鹞子坪大桥段,面积约142990㎡,生态规划面积约47900㎡。④排水工程:废除工程范围内位于道路西侧人行道下的现状B×H=0.4×0.6~1.5×1.5m 雨水暗涵,原位新建DN600~DN1650 雨水主管共计1209m,估算总投资55181.94 万元,估算建安费43878.01 万元。
2)兴山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人坪河水库工程为一座新建解决兴山县城镇供水的水利工程,水库供水范围为古夫镇、昭君镇以及峡口镇,供水区常住人口为5 万人,年平均供水量为562.1 万m³。水库总库容(校核水位以下)99.4 万m³,正常蓄水位为959.50m,相应库容为86.9 万m³,死水位940m,相应库容为23.3 万m³,兴利库容63.6 万m³。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人坪河水库属于小(2)型水库,工程等级为Ⅴ等,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等均按5 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工程按5 级建筑物设
计。人坪河水库枢纽建筑物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5 级建筑物的设计洪水标准为30 一遇,设计洪水位为961.22m,校核洪水标准为200 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962.41m,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10 年一遇。估算总投资17638.67 万元,估算建安费10876.35 万元。
投标人可对以上一个或两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
3. 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项目根据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 项目实施方案,各子项分期建设,项目实际开工时间根据政府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次招标项目分2 个标段,各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如下:
(1)第一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计划合同工期为2 年,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南阳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计划合同工期为1 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子项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增加6 个月;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兴山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合同工期为2 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子项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增加6 个月;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 年。
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3.
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开票单位为宜昌市 ,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中准确填写电子邮箱
(五)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 新平台CA 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 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 指定网站( /s/sanxia)办理的CA 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2. 本次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新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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