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第二批营销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2021年第二批营销项目已由海南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口 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详见2.9标段划分。
2.3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2.4施工招标范围:第二批负荷管理终端改造、第二批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改造、 计量装置批量更换等项目:计划对9301户专变用户的计量装置进行改造。主要的实施内容为更换安装负荷管理终端,并完成调试上线;更换损坏的接线盒及二次接线等。计划对6642台公变台区关口计量装置进行改造。主要的实施内容为更换安装配变监测计量终端,并完成调试上线;更换损坏的接线盒及二次接线等。计划更换2013-2015年河南许继、杭州百富等厂家电能表42307只,提升电能表计量准确性。对文昌 供电小区7栋居民楼共计168户计量装置进行改造,将电能表从楼道移到一楼集中管理,同时完成表后线改造。改造儋州 8个窃电严重村庄的低压线路及1323户表计改造。改造海口 30座35kV老旧变电站计量装置,更换终端、老旧电表、互感器等。解决主变变损率,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合格率及站用变电量损耗等问题。对符合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专变客户电能表采取双终端改造,实现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对三亚 81个小区低压集抄485抄表方式改为宽带载波抄表,拆除4923台低压集抄集中器,将15455只电能表改造为宽带载波抄表方式,更换表箱内损坏开关。对文昌 等72条10kV联络线进行计量装置改造,满足10kV联络线之间转供电计量需求。
2.5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建设单位提供物资即项目甲供物资范围划分按照海南最新文件:《关于明确海南2021年电网工程甲供物资范围的通知》(海南电网供应〔2021〕3号),其余设备、材料采购由中标人负责。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号(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项目建设单位》 | 1 | 第二批负荷管理终端改造、第二批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改造、 计量装置批量更换等项目 | 2424.15 | 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5 |
合计 | 2424.15 | 5 |
注:
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1)合同签订
建设单位按项目施工费估算价×(1-中标下浮系数)做为合同暂估价,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2)结算方式:以竣工验收核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据实结算,工程结算价=经第三方工程造价审价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1-中标下浮系数)。
(3)结算取费依据: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双方最终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和 《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5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定额标准,以及《海南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工程取费调整指导意见(2020年版)》的取费标准调整进行结算,并经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
3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 |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 | 2018年-2021年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金额页、签字页复印件(证明材料)。 | ||
7 | 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
8 |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
9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
10 |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段 | |
1 |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第二批负荷管理终端改造、第二批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改造、 计量装置批量更换等项目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8. 招标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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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