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峡大厦南、北楼锅炉低氮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三峡大厦南、北楼锅炉低氮改造已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38号三峡大厦。锅炉房位于三峡大厦南楼和北楼负一楼,目前使用6台燃气热水锅炉和2台燃气蒸汽锅炉,8台锅炉于2012年采购安装,运行至今锅炉效率普遍降低,锅炉排放物氮氧化物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DB 512672-2020)中排放限值的要求。
结合南楼和北楼锅炉房现状,综合安全、环保、技术等因素,提出锅炉改造方案,改造后实现锅炉排放符合《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DB 512672-2020)中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排放限值的要求,并达到锅炉运行安全、稳定、节能、高效的效果。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三峡大厦南、北楼锅炉改造所用的包括燃气热水锅炉、蒸汽锅炉等的设计、制造、运输、现场交货搬运至锅炉房、安装位置的优化、基础制作以及落地安装、配电箱及系统、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拆除旧设备和部分管路(包括水管、蒸汽管、排烟管、燃气管等)、损坏基础修复及漆面修复,墙体拆除与恢复等工作内容;
(2)控制系统预留BA远程接口,协议为MODBUS/RTU或者OPC,BA可以对系统进行远程一键开停机,锅炉及辅机的自动控制系统安装调试应由锅炉厂家(或其配套自控厂家)完成;
(3)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锅炉排放环保检测并出具报告。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02月25日,总工期92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为了不影响大厦正常运行,锅炉改造应合理安排拆除、安装、调试时间,保证冬季采暖的正常运行;应保证酒店热水正常供应,采取锅炉逐台更换的方式,分批次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投标人应获得锅炉制造厂家有效授权,锅炉制造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或以上锅炉)。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投标之日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财务要求:近2年(2019、2020年度)财务无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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