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东第一批框架招标(售电管理装置、数据转发装置等物资)(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705)
2021年度广东第一批框架招标(售电管理装置、数据转发装置等物资)(三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705),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705 1.3. 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6.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7.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8.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9.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2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3 若投标人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4 根据《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