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数研院数字电网 电网数字化平台一期(共享服务数据治理一期协同)规划业务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719)
2021年 数研院数字电网 电网数字化平台一期(共享服务数据治理一期协同)规划业务实施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71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海南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719
1.3. 分析和定位数据问题,出具数据问题报告及数据问题清单,指导各基层单位组织开展源端数据治理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规划业务实时数据融合治理的实施,由各个分省自行组织开展数据治理实施工作;实时数据融合方面,开展实时测点与模型的关联关系整理和核对,提供问题清单,由各个分省自行组织开展整改实施工作。用户范围:主要为 数字电网研究院内部员工及供应商。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1 | 电网数字化平台一期(共享服务数据治理一期协同)规划业务实施项目 | 1 | 电网数字化平台一期(共享服务数据治理一期协同)规划业务实施项目 | 511.5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无 | 无 |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 |
1 | 本项目涉及规划业务实时数据融合治理的实施,由各个分省自行组织开展数据治理实施工作;实时数据融合方面,开展实时测点与模型的关联关系整理和核对,提供问题清单,由各个分省自行组织开展整改实施工作。用户范围:主要为 数字电网研究院内部员工及供应商。 | 电网数字化平台一期(共享服务数据治理一期协同)规划业务实施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2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2018年至今(2018-2020年)的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 投标单位应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
6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需提供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证书)。 |
7 | 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 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正式发文为准)。 |
8 |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 |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 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21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