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海上风电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1110011282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海上风电项目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 年01 月15 日 09 时00 分到2022 年01 月21 日 17 时00 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 区项目南侧的平潭海域,海坛岛东北
侧,规划面积7.63km2,中心距长乐岸线35km,距平潭岛约18km,理论水深40~43m,规划
装机容量100MW。
本项目拟布置单机容量8MW 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0MW,可研阶段推荐按
照5 台8MW 及6 台10MW 风机布置,项目与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 区项目共用一座220kV 海
上升压站,各风电机组经机组升压变升压后,通过35kV 海缆接入到已建长乐A 区220kV 海
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 后,采用2 回220kV 交流海底电缆送出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EPC 总承包,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阶
段风电场勘察设计、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设备采购、风机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
海缆敷设工程、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电气设备改造工程,风电场调试、试运行、完工
验收及移交生产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等全部工作。其中,风电机组由
招标人委托长江三峡设备物资 统一招标,由EPC 总承包方分别与风电机组中标人签
订合同。
2.3 计划工期
主体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不晚于2022 年4 月15 日,2022 年6 月底前完成首批机组并网发电,
2022 年8 月底前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建设,9 月底前完成全部机组并网发电,2023 年3 月底
前完成竣工验收。
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均需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文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近5 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 项100MW 及以上规模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
业绩,且至少具有1 项海上风电EPC 总承包业绩。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须提供合同文本、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
①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至少1 个海上风电场工程EPC 总承
包或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任职经历;
②设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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