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点对点能源零售业务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565)
2021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点对点能源零售业务系统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565),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565
1.3. 前中后台架构中建设点对点能源零售业务微服务,利用 在线(网上营业厅),向分布式能源生产者、分布式能源产销者、售电公司、园区大客户、一般工商业、居民用户等用户提供市场管理、智能合约、交易组织、交易结算等功能,向政府提供分布式能源交易概况、交易监管等功能,在信息内网研发运营管理后台,面向分布式能源交易运营单位提供市场管理、智能合约、交易组织、交易结算、运营分析等相关功能。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在基于公司 云的前中后台架构,扩展分布式能源零售业务交易服务,具体包括市场管理、智能合约、交易组织、交易结算、运营分析等业务功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需求设计:建设点对点能源零售业务系统,包含点对点零售市场管理、点对点零售业务交易、点对点业务结算及交易运营分析四方面新建业务需求设计工作,涵盖分布式能源建设的交易、运营过程管理。
2.功能开发: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可借鉴电力交易平台成熟的建设经验,需充分考虑能源院和科研院的研究成果,新建业务应用功能,开发点对点零售市场管理、点对点零售业务交易、点对点业务结算及交易运营分析功能,实现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业务贯通。本项目属于开发、实施兼而有之的项目。
3.系统实施:本系统的部署实施,对试点单位进行试运行支持,系统相关的培训工作。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1 | 点对点能源零售业务系统项目 | 1 | 点对点能源零售业务系统项目 | 67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 无 | 无 |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 |
1 | 本项目在基于公司 云的前中后台架构,扩展分布式能源零售业务交易服务,具体包括市场管理、智能合约、交易组织、交易结算、运营分析等业务功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需求设计:建设点对点能源零售业务系统,包含点对点零售市场管理、点对点零售业务交易、点对点业务结算及交易运营分析四方面新建业务需求设计工作,涵盖分布式能源建设的交易、运营过程管理。 2.功能开发: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可借鉴电力交易平台成熟的建设经验,需充分考虑能源院和科研院的研究成果,新建业务应用功能,开发点对点零售市场管理、点对点零售业务交易、点对点业务结算及交易运营分析功能,实现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业务贯通。本项目属于开发、实施兼而有之的项目。 3.系统实施:本系统的部署实施,对试点单位进行试运行支持,系统相关的培训工作。 | 点对点能源零售业务系统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2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2018-2020年的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 投标单位应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
6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需提供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证书)。 |
7 | 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 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正式发文为准)。 |
8 |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 |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
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