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2110013002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能源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三峡能源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 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2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平潭东北侧外海海域,场址北侧为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 目,本场址规划面积 7.63km2,中心距岸线 35km(与平潭岛最近距离 18km),海底泥面高程 约-39m~-42m,装机容量 100MW。本项目以 4 回 35kV 海缆线路接入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 项目已建成投运的 220kV 海上升压变电站 35kV 预留开关柜,经变压器升压后与长乐外海海 上风电场 A 区项目海上风电场共同经 2 回 220kV 海缆线路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准备、风机基础监造及施 工、风机安装、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改造、35kV 海缆施工、设备出厂和到货验收、 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监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3 监理服务期:
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 12 个月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起至完成全场移交生产验收止的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限为不少于 15 个月,计划 2022 年 4 月海上主体工程开工,首批机组于 2022 年 6 月底前投产发电,全部机组于 2022年 10 月底前投产发电,2023 年 3 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国家工程综合监理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工程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 5 年具有至少 1个海上风电项目工程副总监及以上的任职经历,且拥有 5 年以上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须 提供合同文件,以监理合同中载明的总监名称与职位为准,合同中若不能明确体现总监名称 和职位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交竣工报告复印件等其他证明 材料);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 年-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 1 个已完工的 100MW 及以上装机容量的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监理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 上述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合同证明文件②业主完工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 交证书或交竣工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已完工的海上风电业绩是指已全容量并网的海上风 电项目,项目若只是首批并网不计为已完工业绩)。
(4)财务要求:近 3 年无 2 年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条件 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9 日 9 时整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17 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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