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2年线下服务类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2年线下服务类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QH2202)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青海西互高速管理 、青海格茫公路管理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青海电力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保证金
2.1招标分标与标段划分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数量 | 备注 |
QH2202-9001004-0001 | EPC总承包 | 3 | |
QH2202-9001003-0403 | 监理 | 2 |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表 1 招标需求一览表
2.3投标保证金金额
2.3.1所有投标标包商务文件中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同批次投多个包的只缴1个投标报价金额最大包的保证金,按下表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对应金额按所投报价金额最大包计算:
投标报价 | 投标保证金(元) |
20万以下(不含20万) | 2,000 |
20万~50万(含20万) | 4,000 |
50万~100万(含50万) | 10,000 |
100万~200万(含100万) | 20,000 |
200万~300万(含200万) | 40,000 |
300万~500万(含300万) | 60,000 |
500万~700万(含500万) | 100,000 |
700万~1000万(含700万) | 140,000 |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 200,000 |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 400,000 |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 600,000 |
4000万及以上(含4000万) | 800,000 |
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3.2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3.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地市级及以上银行分行开出,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3.4以保险形式提交的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由有经营该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开出。保险公司承担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一切赔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2)联合体投标:本批次EPC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通用资质要求
3.2.1.1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除应具备承担相应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 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14)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2专用资质要求
见附表 1 招标需求一览表
3.3财务要求
(1)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2)不能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新注册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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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文档,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商务文件内)。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转账/汇款凭证或投标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商务文件内,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未提供有效投标保证金影印件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本次招标采购采取总价承包的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18)、《西藏地区电网工程概、预算定额估价表》(2013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6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概、预算定额(2016年版)》、《电网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概、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内容编制报价文件;投标人通过投标版清标工具(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标准化应用软件)打开专用格式文件后进行编制、校核,并生成专用格式后提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投标人在完成标书制作后,需要在截标前,按照 中的投标信息“二维码”软件(含操作手册)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所投标包、保证金等内容并生成相应投标信息二维码图标,横版打印二维码图标(该页无需封装),递交标书时现场扫描。投标人没有按时递交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或因投标人误填此文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编制二维码文件时需填写的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等信息要求按照本公告附表“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字段内容规范填写)。二维码制作工具下载 投标人递交标书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无需密封),未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与标书递交人员不符,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 月1 日10时00分。所有系统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上传智慧供应链平台。同时所有光盘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U盘)集中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日9时至10时。不接受任何邮寄方式。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发包人。 4.2投标文件递交(提交) (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和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修改文件,发包人及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将予以拒收。 (3)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文件。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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