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0-22002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台动臂塔式起重机(风电工况)设备,用于广西新能源项目施工,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国电建十一局广西新能源EPC项目,包含风电和光伏共27个项目的承建,合计装机324.5万kw。其中:风电项目17个,光伏项目10个。业主为 广西公司,工期24个月(部分项目18个月)。根据风电机组及塔筒的吊装需求,需配置一台动臂塔式起重机设备用于项目施工。
2、工作环境和条件:
本标段17个风电项目,属于陆上山地风电场,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广西地理环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和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暖,雨水丰沛,光照充足。夏季日照时间长、气温高、降水多,冬季日照时间短、天气干暖。受西南暖湿气流和北方变性冷气团的交替影响,干旱、暴雨、热带气旋、大风、雷暴、冰雹、低温冷(冻)害气象灾害较为常见,自然条件复杂
工程特点是体量大,项目分散,距离远,风电项目分散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4个地市,主要分布在桂林辖区的有11个、钦州4个、柳州1个、梧州1个,风电项目场区范围大、自然及建设环境复杂,气候、地质、交通条件复杂。最北端高山风电的吊装施工受山区的大风、浓雾影响明显,最南端近海地区受台风、雷暴等影响较大。场区地势绵延起伏,整体高差较大,风机点位多且布置分散,施工机具需频繁移动,重大件设备较多,运输距离长,运输难度大,
风力发电机组的安装高度较高、吊装重量较大,而且安装质量要求高,高空组装精度和作业难度都大,投标人须充分研究招标方需求,提供技术稳定,质量可靠、安全高效的产品;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35年,新能源项目将步入快车道,市场前景巨大,而承接上述项目的前提拥有自营的大型专用设备,也是提升市场竞争力、保证生产,提升产能、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为满足生产及后续发展需要,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如下设备。
3、招标范围:
动臂塔式起重机(风电工况), 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80t , 2台,设备品牌要求为国产品牌。
响应人须承担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安装、质保期(24个月)内外的服务、操作人员培训取证等工作。响应人确保设备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设备使用及安全性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竞标响应人须无偿补充供货,竞标响应人应确保交货及时,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4、交货时间:
动臂塔式起重机,2台,于2022年5月20日前运抵交货地点;(具体交货时间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全部应有质量保证相关资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制造企业2019年至今具有不低于本次招标产品型号规格的风电塔吊国内销售业绩不少于2台(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