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徐大堡项目3、4号机组IT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DGC020449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徐大堡项目3、4号机组IT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徐大堡项目3、4号机组IT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
2.4 招标范围
网络核心交换机1台、存储交换机2台、网络接入交换机4台、4路机架服务器3台、融合存储1台、备份系统1台、精密空调1台、服务器机柜1台及相关集成、售后、技术培训、现场服务。
2.5交货地点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徐大堡项目部
2.6交货期
签订合同5日内:1、现场工作条件调研(含机房环境、设备安装位置、原有系统情况准备工作);2、实施方案及要求详细沟通。
签订合同10日内:完成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管理计划、测试计划、施工工具准备、超融合资源规划与调度策略设计等)。
签订合同25日内: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全部到货,按要求发到项目实施位置。
签订合同30日内:1、完成所有软硬件到货验收。2、所有设备完成上架、安装及连线
签订合同40日内:1、完成所有设备、软件、系统调试部署工作;2、完成所有用户要求的安装配置工作。
签订合同60日内:1、完成项目包含的所有设备割接上线、系统部署、配置20T有效可用存储容量;2、提交项目实施文档,完成项目初验,系统进入试运行。
初验合格1个月后:初验合格、试运行1个月后,完成项目终验。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所有重要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备份系统、存储和精密空调)须原厂提供原厂项目授权书并盖章。
(6)所有重要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备份系统、存储和精密空调)须提供 3 年原厂质保及服务,需要原厂提供服务承诺函并盖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徐大堡项目3、4号机组IT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2年03月14日17时00分—2022年03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号:13681557910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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