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地产公司泷悦华筑项目外墙装饰及保温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QY-ZN-08-20220037
一、招标条件
“泷悦华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项目 主材水性多彩建筑涂料(含耐水腻子、底漆、中层漆、面漆、分隔缝漆、罩面漆等)、真石漆涂料(含耐水腻子、底漆、面漆、分隔缝漆、罩面漆等)为甲控材料;2)泷悦华筑项目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包括1-13#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内容。主材保温材料为甲控材料。
2.5工期:一组团(包含主楼3#、6#、7#、10#、11#;配套12#、13#楼):120日历天;二组团(包含主楼1#、2#、4#、5#、8#、9#):120日历天;单栋主楼施工工期为90天,12#、13#楼为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郑州市相关规定标准,所施工内容达现场施工样品质量且经甲方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人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3 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外墙保温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从企业成立之初算起;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在有效期内的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投标人承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查询企业;
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