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各报价
因重庆清韵阶庭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2 年 11 月25日 10 时 30 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干混抹灰砂浆 | M15,标准《GBT 25181-2010 预拌砂浆》 | 吨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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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砂浆储存罐 | 进出场费 | 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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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砂浆储存罐 | 租赁费 | 天/个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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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砂浆储存罐 | 场内转移 | 次/个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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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此次报价为货到现场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人工费、生产加工、装卸费(含人工和机械)、包装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费、保险费、管理费、检验试验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规费、利润等货到现场后必须支出的各项费用。确定后成交供应商不应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询价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3、交货
4、质量标准或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各个方面的质量规格及性能满足询价人要求。在中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询价人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符合询价人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5、质量保证期:6个月。自最后一批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
6.1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响应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6.3 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货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6.4响应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6.5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并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货到现场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计量。卸车应按询价人要求在指定地点卸货,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货物到达询价人指定地点卸货后,经验收合格,询价人向中标人出据收货凭证。
(2)货到现场双方签收当次采购的合格数量,每月25日前进行工程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采购量核对。询价人当月25号办理结算。结算办理完成且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发票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5%,在供货全部完成六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货款的95%,余款5%于待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质保期内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的,询价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质保金。
(3)调差:
1. 以2022年9月份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干混砂浆价格为基准价,按供应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干混砂浆信息价计算涨(跌)幅度,当涨(跌)幅度在基准价的±5%(含)以内的不作调整,超过±5%(不含)的只调整±5%以外的部分。
2.调价计算方式:
价格上涨时:结算价=含税单价+基准价*(A-5%)
价格下降时:结算价=含税单价+基准价*(A+5%)
A为供货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干混砂浆相对于基准价的涨(跌)幅度;
涨(跌)幅度=(供货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干混砂浆信息价-基准价)/基准价
(4)询价人付款时,中标人需向询价人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等于结算金额;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中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完整的合同号。因发票未按时开具或因发票开具不合格造成询价人无法抵扣,其无法抵扣的税款由中标人承担。
(5)支付方式:采用网银(电汇)、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银行转账等询价人确定的其他支付方式,开具的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等期限不超过1年,由此产生的手续费、贴息费等费用由询价人承担。
三、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计(元) | 税率(%) | 税额(元) | 备注 |
1 | 干混抹灰砂浆 | M15,标准《GBT 25181-2010 预拌砂浆》 | 吨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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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砂浆储存罐 | 进出场费 | 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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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砂浆储存罐 | 租赁费 | 天/个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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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砂浆储存罐 | 场内转移 | 次/个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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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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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税合计(大写):人民币 ¥ |
备注:
1、本次报价为货到现场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人工费、生产加工、装卸费(含人工和机械)、包装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费、保险费、管理费、检验试验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规费、利润等货到现场后必须支出的各项费用。
2、本次询比价数量为暂定量,各响应人应根据询比价数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量按实际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运输车辆通过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等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运输费中,中标人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报价有效期:30 天。
投 标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